桂林市 聚乙烯双壁增强缠绕排水管 HDPE中空壁管 湘塑 PE中空壁排水管 厂家制造
牌号 : | HDPE | 加工级别 : | 模塑 |
特性级别 : | 增强级,耐高温,标准级,高强度 | 用途级别 : | 管材级 |
品牌 : | 湘塑 | 长度 : | 6米 |
材料 : | 高密度聚乙烯 | 颜色 : | 黑色 |
HDPE中空壁缠绕管生产基地
1. 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以聚乙烯(PE)为主要原料,以相同或不同材料作为辅助支撑结构,采用缠绕成型工艺,经加工制成的结构壁管材、管件(或实壁管件)的城乡建设产品认证。
2. 认证模式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按结构方式分为 A 型和 B 型,据此分类方式划分认证单元,相同类型的管材划分为一个单元。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送样原则:型式检验应按送审单元送样,具体送样要求见附件 2《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产品型式试验送样要求》。
4.1.2样品数量申请人负责把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型式检验数量见附件 2《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产品型式试验送样要求》。
4.1.3样品及资料处置试验结束并出具试验报告后,有关试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照 CBSC 有关要求处置。
GB/T 19472.2-2004 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产品的试验项目为 4.2.1 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满足 4.2..1 相关标准的全部要求。
4.2.3试验方法按照认证依据中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2.4型式检验时限正常情况下,试验时间一般为 30 个工作日,一般 10 个工作日/批(对用时过长的性能检测时间另行计算,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算。
4.2.5 判定型式试验应符合 4.2.1 中有关标准和 4.2.2 规定的要求。
产品如有部分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允许申请人整改后重新提交样品进行试验。重新试验的样品数量和试验项目视不合格情况由检测机构决定。
4.2.6 型式试验项目报告
CBSC-005-2010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由 CBS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照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负责给申请人寄送一份型式试验报告。
4.3 主要原材料管子主要原材料见《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产品描述》,为确保产品的一致性,主要原材料的标号、规格、制造商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试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 CBS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1 检查内容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
5.1.1 工程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照《CBSC 城乡建设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通用要求》和附件 1《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类型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3)认证产品所应用的原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4)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选样原则:每个认证单元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同时进行。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型式试验合格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为 3 人/日。
5.3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BSC 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合格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BSC 采取适当方式
CBSC-005-2010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CBSC 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认证申请单元颁发一份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在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 30 天内出具认证证书。
6.3 认证终止当型式试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CBSC 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证,重新申请认证。
7 获证后的监督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抽样。
7.1.1 监督检查频次一般情况下,初次工厂检查结束 6 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BS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工厂监督检查人日数一般为 1.5 人/日。
7.2 监督检查的内容CBSC 根据《CBSC 城乡建设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通用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其中 3.3、3.4、3.5、3.9 及 CBSC 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其它项目可以选查,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覆盖《CBSC城乡建设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通用要求》中规定的全部条款。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CBSC-005-2010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
按照《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见附件 1。
7.3 监督检查结论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BSC报告。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BS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4 监督抽样免于抽样检验:提供近三月内的检测报告,该报告应由 CNAS 认可或者和 CBSC
签约的检测机构出具。
监督抽样每三年覆盖所有单元。检验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种(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工厂检查时如不能抽到样品,相关产品的抽样应在工厂检查之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持有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
抽样检测的样品数量、试验项目及要求同 4.1.2 和 4.2.2。如果抽样检测的样品检验不合格,则判定对应证书所覆盖型号不符合认证要求,监督检验不合格。
7.5 结果评价CBSC 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时,则判定年度监督不合格。按照 9.3 规定执行。
8 复审证书有效期满前 6 个月即可提交复审申请,按新申请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复审工厂检查人/日数一般为 2 人/日。
CBSC 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如需安排检验和(或)工厂检查,则检验合格和(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变更。原则上,应以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变更评价的基础。检验和工厂检查按 CBSC 相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要求,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的,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9.2.1 扩展程序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并说明扩展要求。CBSC 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和(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检验和(或)工厂检查,对符合要求的,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9.2.2 样品要求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送样时证书持有者应按本文件 4.0 要求选送样品供核查或进行差异试验。
9.3 认证证书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证书的使用应符合 CBSC 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证书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CBSC 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撤销或注销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证书持有者可以向 CBSC 申请暂停、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持有者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间内向CBSC 提出恢复申请,CBSC 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否则,CBSC 将撤销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10 认证标志的使用持证人应按 CBSC《证书和标识管理程序》申请备案或购买认证标志。使用标志应符合《证书和标识管理程序》。
10.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CBSC-005-2010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
10.2 认证标志的加施证书持有者应在获证产品本体上或产品标签上加施认证标志。可向 CBSC 购买标准规格的标志,或者申请并按《证书和标识管理程序》中规定的印刷、模压、喷漆、烙印等合适的方式来加施认证标志。
11 收费认证费用按 CBSC 有关规定收取。CBSC-005-2010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附件 1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1)例行检验是生产的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 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喷涂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2)确认检验的方法应执行标准的规定。3)若工厂不具备确认检验设备,可委托有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CBSC-005-2010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埋地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材及管件型式试验送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