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占用耕地加工石材多次举报“拆不动”,疑是受当地有人保护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2-10-08 17:54 回复:0 关注量:24

近日,记者接到汕尾陆丰市群众举报:指汕尾市陆丰桥冲镇有人霸占农田做石材加工厂,还私自将周边农田毁坏后租给周边铁路工项目程做临时用地。当地群众多年投诉举报,当地相关部门置若罔闻,疑为当地霸地毁田行为作“保护伞”。



记者赶赴汕尾市陆丰桥冲镇禾潭村委六村螺地村,在深水坑附近找到群众举报占用耕地的石材加工厂。只见该厂名为“东升石材”,就设在村间小路旁的农田里,占地约有6亩,共有5、6间厂房。因为周边都是大片农田,并无其他建筑,所以这座石材厂孤零零的立在农田,甚是扎眼。


周边村民告诉记者,这一片原来都是耕地,5、6年前被人租下其中一块,先是挖开做鱼塘,后来填平又做起石材加工。“好好一块耕地被人占用,现在又挖又填,耕地的土质已经被完全破坏,这块耕地基本上就废了,再复不了耕了。”村民疼惜的说。


记者在周边看了一圈,发现石材厂后面一块农田也被填平,摆放着一些钩机和挖机等工程设备。有知情人告诉记者,石材厂周边这块地原本也是农田,后来被石材厂老板霸占,填平后租给附近铁路工程项目作临时用地。



记者联系石材厂老板未果,后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石材厂当时占用耕地根本没有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建厂也没有报建,更也没有进行相关环评。因为“三五”石材厂占用村里耕地,加工石材产生的扬尘、噪音又对周边农户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所以这几年不断有村民投诉、举报该石材加工厂。但不知什么原因,当地村委及各地相关部门对此霸地毁田行为置若罔闻,多年来石材厂在阵阵投诉举报声依旧开工,丝毫不受影响。



就农村占用耕地建厂情况,记者查询了相关法律和法规。其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中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记者又翻查了《刑法》,其中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而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等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很显然,桥冲镇禾潭村委六村螺地村这座非法石材加工厂,已经涉嫌严重违法及犯罪。


讽刺的是,就在今年汕尾市陆丰才进行了一次“遏制乱占耕地违法”的专项行动。当时各级相关部门组织执法队、规建办、农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等,开展土地整治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措施遏制乱占耕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并称将加快推进现有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高效推进整改落实,及时消除违法用地,做好拆除复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为当地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就在今年5月初,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警示约谈视频会议,对2021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问责标准、存在虚假整改情况和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问题较为突出几个市进行警示约谈,其中就有汕尾市陆丰市。“不知道桥冲镇这家占用耕地、常年被举报的石材加工厂,是怎样在专项行动和相关部门警示约谈中做到安然无恙的呢?”当地村民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充当了不法行为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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